退換貨辦法:

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購買後7日內辦理退換貨,並請詳閱以下規定:

 1. 顧客需持發票正本至本公司現場辦理退換貨手續,或由本公司將更換商品寄至顧客指定地點,若選擇退款則請寄回發票後將款項滙入顧客帳戶。

 2. 可選擇更換相同單價商品,或更換其他商品;如新商品價格高於原購商品,須補足差額,若價格低於原商品,本公司退還差價。

 3. 如無合適商品可更換,顧客可選擇辦理原商品退費。

 4. 如商品在有效保存期限內發現品質異常或瑕疵問題(如變質、異物、包裝破損等),經確認屬實,即使超過7日亦可辦理退換或退費。

5.食品類商品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考量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,恕不接受退貨。

6. 商品如因保存不當(如高溫、日曬、潮濕)導致變質,恕不受理退換。

7. 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與修改退換貨政策之權利。

鄭美香食品旗艦店退換貨辦法